工资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
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和加班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或技能工资:
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及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的工资。
效益工资:
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浮动工资:
劳动者劳动报酬随着企业经营好坏及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而上下浮动的工资形式。
年功工资:
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
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等。
计件工资:
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奖金: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津贴和补贴:
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支付给职工因加班加点而应得的额外劳动报酬。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包括病假、事假、婚丧假、生育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建议在制定工资结构时,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确保工资体系既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又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