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时间:2025-02-13 12:46:10 单机游戏

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印发的财会〔2011〕17号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旨在规范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除外。

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明确了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小企业的定义和排除情况。

资产:

涵盖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类会计科目。

负债 、 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 附则:

这些章节详细规定了小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会计处理要求。

与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建议企业:

1. 仔细研读并理解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但不得违反准则中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

3. 参加当地会计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及时了解准则的最新变化和要求,确保企业的会计工作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