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代理词

时间:2025-02-13 11:43:38 单机游戏

民间借贷代理词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由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或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书面审理中,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之内发表或递交的具有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代理词的主要内容包括:

首部 :包括代理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序言:

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和代理人的代理任务。

正文

案件基本事实:

陈述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期限、用途等。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代理意见

原告代理词:重点在于借贷关系成立的事实、本金及利息金额的主张、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确定等法律事实。

被告代理词:重点在于否定借贷关系的有效成立、对本金及利率予以核实和确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限还可以提出抗辩。

结束语:

总结代理意见,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代理词应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论理。同时,代理词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发表代理意见,不能超越代理权限,如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是________律师事务所的________律师,作为本案原告________的代理人,现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案件基本事实

1. 原告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_。

2.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 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将借款交付给被告,被告未按约定还款。

二、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代理意见

1.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原告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

2. 原告主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3. 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及其真实性。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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