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时间:2025-02-13 09:14:27 单机游戏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37号令)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指的是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可能导致严重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部分。

危大工程的管理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还需组织专家论证会对方案进行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等。

专家论证会的组织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包括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相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以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家论证会的主要内容

专家论证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若方案需要修改,应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结论

31号文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降低施工风险,保障施工安全。如有相关情形出现,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