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治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每日收集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线索,如邻里争吵、家庭矛盾激化等。
每周组织全面排查,覆盖所有村庄、社区、企业等区域。
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建立台账,记录并跟踪处理情况。
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查阅相关法律法规,邀请第三方参与调解。
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拟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指导、检查、督促村居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平安创建与达标活动
组织开展平安创建、达标活动,提升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水平。
推广先进经验,提升综合治理工作的效果。
群防群治与网格化管理
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考核网格员,做好社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加强对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及群防群治队伍的领导和管理。
重点人员管理与帮教
协同做好特殊人群(如社会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的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
促进专群结合,确保重点人员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保护与污染纠纷处理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镇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负责全镇大气、水体、噪音、土壤及城镇的环境保护工作,调查并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应急处置与宣传教育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制度建设与责任落实
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各村(社区)、各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确保平安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
这些职责涵盖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群防群治、环境保护、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以及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乡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安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