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时间:2025-02-13 06:54:56 单机游戏

流动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流动党员

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

无固定收入的流动党员

按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自主创业的流动党员

缴纳党费标准不低于创业地最低工资标准。

网络支部其他待业、考研等其他情况的党员

每人每月按1元缴纳。

按月领取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党员

月收入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农民党员

每月需交纳0.2-1元党费。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以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

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将全部上缴中央。

建议:

流动党员应根据自身收入情况,按照上述标准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党员,建议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自主创业的党员应确保党费标准不低于创业地最低工资标准。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外出期间,应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以便于党组织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