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根据 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规划目的
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主要目的是:
1. 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 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4.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
规划内容
主体功能区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
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主体功能定位:
确定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类型。
开发方向:
明确各区域的发展重点和方向。
开发强度:
控制各区域的开发强度,避免过度开发。
开发秩序:
规范各区域的开发秩序,确保有序发展。
开发政策:
完善各区域的开发政策,支持特定区域的发展。
规划实施
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编制,规划期限通常为10年。通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可以有效地引导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