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这些准则旨在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涵盖了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并强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等组成部分。
2019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1. 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
2.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财务会计报告》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成本会计制度》等,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成本核算。
3. 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附注。政府会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4. 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5. 会计期间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
6. 货币计量
企业应当以货币计量。
7. 持续经营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8. 重要性原则
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并且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9. 可比性
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实施情况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并在2019年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进行了修改。
总结
2019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列报、政府会计准则的完善、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明确、会计要素的界定、会计期间的划分、货币计量、持续经营假设、重要性原则以及可比性等方面。这些准则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