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时间:2025-02-13 03:39:58 单机游戏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配备

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应满足日常灭火救援需要,原则上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10%且不少于6人配备。员工总数不足6人的,全部人员为微型消防站专兼职人员。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站房器材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

消防水系统包括供水管网、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服装、呼吸器等,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建设原则

除依法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除重点单位外的社会单位参照建立微型消防站。

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以“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宣传培训、预案演练等工作。

选址与建筑

微型消防站应选址在离城市主要道路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区域较近的位置,方便消防车辆快速抵达现场并避免火灾扩散。

微型消防站的建筑面积应满足消防车辆和装备的存放需求,同时需要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器材储存间、消防训练室等功能区域。

微型消防站的建筑结构应选择耐火、耐候性好的材料,保证消防站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抵御火势,并提供足够的逃生通道。

应急通信与联动系统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应急通信系统,包括固定电话、对讲机、移动通信设备等,以保障消防指挥和调度的顺畅进行。

微型消防站与城市主管部门的消防联动控制中心应建立通信联动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和火灾快速响应。

安全管理与维护

微型消防站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车辆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微型消防站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灭火救援技能。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应对初起火灾,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各社会单位应参照这些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设符合要求的微型消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