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爱国守法:
公民对国家的首要道德义务,包括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和保守国家的机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以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明礼诚信:
在公共生活中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
团结友善:
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勤俭自强:
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包括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敬业奉献:
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
这些规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