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关爱幼儿
关注幼儿的情绪波动,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因材施教,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幼儿园找到自己的价值和快乐。
给予幼儿充分的关爱和陪伴,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教育教学
设计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课程,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
培养幼儿的智力、体力、情感、社交等多方面的能力。
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引导幼儿主动参与,培养他们的探究精神和创造力。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
家园合作
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共同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
分享孩子在园的表现,让家长了解孩子的成长过程。
帮助家长提高育儿水平,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安全防范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幼儿在园的安全。
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
团队协作
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自我提升,为幼儿园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与班级教师、保育员等人员密切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关注社会热点
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
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日常管理与维护
严格执行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贯彻幼儿保育条例。
营造平等、融洽的心理氛围,创设与保育要求相适应的生活、学习环境。
负责幼儿的日常生活照顾,包括饮食、睡眠、卫生等。
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孩子的家庭状况和成长环境,共同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
专业发展
遵循幼儿发展规律,依据幼儿兴趣与需要,制定班级保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的发展情况,注意个别差异,加强分层指导。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通过履行以上职责,幼儿园教师能够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并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