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
出车前的检查
检查方向盘、刹车是否灵活可靠。
检查喇叭、各种开关是否灵敏。
检查燃油、冷却水及润滑油情况。
检查行车、驻车制动可靠性。
检查空载时铲斗系统运行情况。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检查铲车运转过程中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驾驶人员要求
驾驶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驾驶人员必须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
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驶,行车时禁止燃火或吸烟。
驾驶室内不准搭乘非驾驶人员。
铲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倒车时,必须由助手或随车人员指挥。
行驶安全
一般道路上行驶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施工现场内转变、倒车、进出大门、人员拥挤的路段、车速不超过3公里/小时。
载运货物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不得用铲车载运易燃、易爆物品。
铲车运载货物时要绑牢,升降架不得升至顶点,角度不能太大,防止发生翻车事故。
行驶中禁止爬车、跳车和其他人员站在车门处踏脚板上。
野外作业时选择平坦道路,防止陷车和倾倒。
装载和卸载
装载物料前,应确认铲车是否能正常运转,轮胎是否损坏,刹车是否正常。
铲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铲斗铲装货物应均衡,不准铲斗偏重装载货物。
禁止边行驶边起升铲斗。
铲斗起升时下面严禁站人或进行检修作业。
停车和维护
工作完毕后应对铲车进行保养、检查和擦洗。
如系电瓶铲车必须检查电池组连接情况、电池的放电情况,并适当加注蒸馏水或电解液。
如系柴油机铲车必须按柴油机规定之检查项目进行。
铲车司机必须爱护设备,并且要经常注意设备的使用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将设备交他人驾驶。
其他安全要求
铲车在行驶中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内部、出门或倒车时不得超过3公里。
铲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铲车不得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铲车操作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驾驶员和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