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是管理思想的古典理论家,他提出的14条管理原则构成了他的一般管理理论的核心内容。这些原则包括:
劳动分工:
通过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
职权与责任:
管理者必须有命令下级的权力,同时责任应与权力相对应。
纪律:
雇员必须遵守组织规则,良好的纪律是有效领导的基础。
统一指挥:
每个雇员应只接受一位上级的命令,以避免混乱。
统一领导:
每一组具有同一目标的组织活动应在一位管理者和一个计划的指导下进行。
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雇员的个人或团体利益不应置于组织整体利益之上。
报酬:
对工作人员的服务必须付给公平的工资。
集中:
决策制定是集中(集中于管理当局)还是分散(分散给下属),取决于适当程度。
等级链:
信息应按等级链传递,但为保持效率,允许横向交流。
秩序:
人员和物料应在恰当的时候处在恰当的位置上。
公平:
管理者应和蔼地和公平地对待下级。
人员的稳定:
高流动率是低效率的,管理当局应提供有规则的人事计划。
首创精神:
允许雇员发起和实施他们的计划,调动他们的热情。
团结精神:
鼓励团队精神,建立和谐和团结。
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企业管理,也适用于政府、家庭等所有涉及人的管理活动。法约尔的管理理论对后来的西方管理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