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金的征收标准主要依据用海类型、海域等别以及相应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来计算。以下是具体的征收标准:
按用海类型和海域等别分类
填海造地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一等海域180万元/公顷,二等海域135万元/公顷,三等海域105万元/公顷,四等海域75万元/公顷,五等海域45万元/公顷,六等海域30万元/公顷。
农业填海造地用海: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用海:一等海域195万元/公顷,二等海域150万元/公顷,三等海域120万元/公顷,四等海域90万元/公顷,五等海域60万元/公顷,六等海域37.5万元/公顷。
构筑物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用海:一等海域150万元/公顷,二等海域120万元/公顷,三等海域90万元/公顷,四等海域60万元/公顷,五等海域45万元/公顷,六等海域30万元/公顷。
透水构筑物用海:一等海域3万元/公顷,二等海域2.55万元/公顷,三等海域2.1万元/公顷,四等海域1.65万元/公顷,五等海域1.2万元/公顷,六等海域0.75万元/公顷。
围海用海:
港池、蓄水等用海:一等海域0.75万元/公顷,二等海域0.6万元/公顷,三等海域0.45万元/公顷,四等海域0.3万元/公顷,五等海域0.21万元/公顷,六等海域0.15万元/公顷。
盐业用海:
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养殖用海:
围海养殖、海上网箱养殖、浅海筏式养殖、海底投石(或沉箱)及其他改变海底自然环境进行养殖、浅海底播养殖、潮间带护养和近岸港(塘)海水养殖等,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开放式用海:
开放式养殖用海: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他用海:
人工岛式油气开采用海、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海砂等矿产开采用海、取、排水口用海、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等,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按使用期限分类
使用海域不超过6个月的,按年征收标准的50%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年征收标准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经营性临时用海
按年征收标准的25%一次性计征海域使用金。
减免海域使用金
减免海域使用金的幅度最高不得超过应缴金额的30%。
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
具体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可能因地区和用海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最新的政策和标准。
对于具体的用海项目,建议咨询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