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标准如下:
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要求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人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工程业绩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范围
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人员证书(如建造师、工程师等)、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 现场核查:初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
4. 审批发证:经核查合格的企业,将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制定的,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这些标准和流程为企业申请和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建议企业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业绩,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并获得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