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以下几个重要的通知和规定:
《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35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依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定律分档累进方法计算。
地区调整系数为0.9-1.1之间。
针对不同专业工程,可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2。
需要进行钢筋工程精细计算的,另计取工程造价咨询附加收费,具体见附件3。
《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江西省废止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文件
江西省正式发布通知,宣布废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成本参考价》,正式废止两个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吉林省废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吉林省已宣布废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造价咨询服务走向市场竞争,不再设立统一收费标准。
安徽省废止相关收费定价标准
安徽省早在2014年就已经废止相关收费定价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收费标准已放开,由相关中介机构自主定价,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广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实行全省统一最高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议定。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地区调整系数、专业工程调整系数等因素进行计算。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费指导或调整政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也应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