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最新版

时间:2025-02-12 18:11:32 单机游戏

合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为23大类,包括防腐剂、抗氧化剂、着色剂、漂白剂、甜味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增稠剂、稳定剂、食品用香料等。这些添加剂在合理、规范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延长食品的储存时间,或改变食品的感官特性,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新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品种和要求进行了多项修订,旨在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和国民健康。主要变化和要点包括:

删除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

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评估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调整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

明确食品用香料和香精的使用原则:

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等。

禁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新标准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包括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等。

修改部分添加剂的限量要求:

例如,脱水马铃薯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由0.4g/kg变为0.2g/kg,腌渍蔬菜的脱氢乙酸最大使用量由1.0g/kg变为0.3g/kg。

综上所述,只要严格按照新标准合理、规范地使用食品添加剂,就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生产者应确保其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