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可转债的交易规则如下:
交易方式
可转债实行T+0交易制度,即投资者在当天买入的可转债可以在当天卖出。
交易单位与价格
可转债的交易单位通常为“手”,每手包含10张可转债,面值为100元,即最小交易单位为1000元。
可转债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沪市)和0.001元(深市)。
交易时间与委托限制
可转债的交易时间与股票交易时间相同,通常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可转债不接受隔夜委托,即投资者不能在交易日结束前提交下一个交易日的委托单。
涨跌幅限制与停牌机制
可转债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为±57.3%和-43.3%。
从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当可转债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20%时,将临时停牌30分钟;若继续上涨或下跌至30%,则停牌至14:57并恢复交易。
交易费用
可转债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佣金等,不同证券公司的佣金费率有所不同。
深市和上海市场上的债券其费率也存在差别,沪市债券佣金费率是成交金额的0.2%,起点是1元,双向收取;深市费率是成交金额的1%,双向收取。
其他注意事项
可转债持有人在特定的转股期间内,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转换比例和时间由可转债的条款规定,并由发行公司公告。
发行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会选择赎回可转债,赎回价格和时间由可转债的条款规定,并由发行公司公告。
投资者在买卖可转债时,需要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可转债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流动性,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在参与可转债交易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和公告,了解具体的交易细节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