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模式,即 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是一种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承发包方式。在这种模式下, 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DB模式侧重于从项目决策、设计到施工的整体发展周期,但不包括采购环节。设计工作主要是为了实现最终输出而具体落实设计某个装置及其配套的建筑,甚至可能只需对方案进行细化和优化,以满足施工要求。
相较于EPC模式,DB模式的风险相对较小,因为其责任主要集中在设计和施工阶段,而EPC模式则涵盖了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多个环节,风险相对较大。
DB模式的优点包括:
权责单一:
设计和施工由同一承包商负责,责任明确,便于管理和协调。
减少业主管理工作:
业主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相关的协调与督促,并根据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要求检查承包商在项目中的实施情况。
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由于设计和施工由同一承包商负责,可以更好地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DB模式通常适用于大型建筑项目,如商业建筑、住宅开发和公共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