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回家程序流程如下:
提前递交辞职申请
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给部门经理。
辞职申请应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及工作交接等内容。
离职审批
部门经理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估是否值得挽留。
对于值得挽留的员工,应尽量进行挽留;无法挽留的,需报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部门经理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店长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区域经理审核,待区域经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离职交接
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离职交接包括工作工具、资料等的回收,由店长或主管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
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
人事部门在劳动者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证明文件。
薪资发放
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工资。
其他手续
员工需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
如果员工有借款或未结清款项,需与财务部确认并办理清算。
建议员工在离职过程中保持与公司和人事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手续按时完成,以免影响后续入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