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房产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告知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情况告知被执行人,并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事项,如有效期限、续行申请、责任承担等。
告知和送达过程应当记入工作笔录。
查封、扣押财产的一般程序
查封、扣押财产时,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其成年家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清点并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盖章,并交被执行人一份。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其成年家属一份。
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后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
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查封房产过户流程
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准备相关材料,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法院解封房产的程序
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相关法律文书。
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执行查封扣押房产的租金
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后,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法定孳息,但需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法院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