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走拍卖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评估价格
法院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价格评估。
评估结果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可申请复议。
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若双方不能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法院按照相关规定选定拍卖机构,并与拍卖机构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院的规定办理。
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进行拍卖公告和展示。
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需征求法院意见并获得同意。
确定拍卖保留价
法院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
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
举行拍卖会
法院派员到场监拍,拍卖机构也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拍卖会中,买家根据判断和需求进行出价,最终确定成交者。
确认拍卖结案
法院审查拍卖结果,确认拍卖有效后,将价款清偿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若拍卖结果存在问题,法院将裁定拍卖无效,并处理相关手续。
办理过户、提车、售后等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家需与卖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余款。
办理车辆过户、提车及售后等相关事宜。
建议:
拍卖前,仔细审查车辆证照,确保合法。
评估车辆价格,了解市场行情。
参加拍卖前,仔细阅读竞拍规则和协议。
准备好足够的现金或支付工具,确保顺利支付竞拍保证金和成交款项。
在拍卖过程中,保持冷静,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