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弄虚作假程序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立案与现场调查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环境监测活动的各类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立即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并立案进行调查。
调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采取调查取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文件资料、勘验现场、询问相关人员、提取样品等。调查组应当及时制作调查笔录,并向被调查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听证与意见听取
如需听取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应当依法进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听证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调查结论与处理意见
调查组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事实进行认定,并形成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予以保密。
如调查结论认定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调查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报请公司管理层决定处理措施。
案件处理与记录
实验室分析环节弄虚作假:包括分析原始记录、质控措施记录、试剂标物的购买和配制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留存样品等书证物证,以及有关监控视频等资料。
报告编制环节弄虚作假:包括监测报告及所有监测原始记录、报告审核记录,以及其他存档资料等书证。
人员资格与培训
检查、试验和监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定期进行培训,以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并遵守相关规定。
制度与宣传
制定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内部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弄虚作假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持续监督与改进
定期对防弄虚作假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以上步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防弄虚作假程序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