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民事调解程序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联系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
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电话或到其办公地点咨询,了解如何提起民事调解。
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等待调解员安排
一旦申请被接受,调解员会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签署协议
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需要签署一份协议来确认调解结果。
完成调解
一旦协议签署完毕,双方可以结束调解过程并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对于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启动:
法院调解
申请调解: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后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通常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申请方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诉前调解。申请流程包括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前调解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及提供纠纷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的进行:法院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可以采取面对面的形式,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调解方案,并由法院记录和确认。
主动受理
即使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了解到相关纠纷后,若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介入进行调解。但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则不得调解。
通过以上步骤和途径,可以选择适当的调解方式启动民事调解程序,以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