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登记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填写:
填写申请表
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如果是单位车辆,需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并由单位盖章;私车则需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提交相关证明和凭证
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来历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如果车辆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携带二手车交易凭证(如适用)。
审核和查验
审核机动车档案,确保无违法、肇事、抵押、查封等记录,并由业务领导岗签章。
确认查验车辆,确保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无误。
办理转移登记
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后,车管民警收回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等相关资料,并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领取新证件
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贴封后的机动车档案交给机动车所有人,或邮寄至转入地车管所。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则进行机动车号牌选号、照相,重新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转移登记事项。
建议:
在办理转移登记前,先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齐全,避免多次往返。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