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原审案件的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原审为第一审案件 :如果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再审时应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原审为第二审案件或上级法院提审案件:
如果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再审时应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或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再审程序的具体适用
原审为第一审且未上诉:
如果原审是第一审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结,或者当事人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再审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但可以适用独任审理。
原审为第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如果原审是第二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审,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且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最终判决。
审判组织的组成:
无论是第一审还是第二审的再审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总结:
再审程序的应用主要基于原审案件的程序类型,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第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案件适用第二审程序。在再审过程中,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