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审批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向当地有审批权限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包括《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等。
审核与现场考核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1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做出答复。
对于同意审批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论证,并同步公示。卫计部门综合专家初审意见及公示反馈建议,并报科室合议,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
获取批准书
经审核批准,申请人将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然后需要办理机构执业登记,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等。
办理执业登记
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成功获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还需前往同级的工商、税务以及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申请开设中医坐堂诊所,药店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
诊所备案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诊所备案信息表、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诊所仪器设备清单、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等)。
验收与公示
提交备案申请后,卫生健康部门会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勘查评估。
评估通过后,卫生健康部门将出具备案通知书或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对于成功备案的诊所,卫生健康部门将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公示备案信息,以便社会监督。
建议: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建议与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材料符合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