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
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合同中应明确表达赠予的意愿及受赠人的同意。
办理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
缴纳契税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也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建议在办理房屋赠予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