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函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发函方确定商调事宜
发函方明确需要商调的具体事项,并准备相关的商调函及相关材料。
发送商调函及相关材料
发函方将商调函及相关材料发送给拟商调方,即希望调动人员的原单位或档案接收单位。
收到回复并核对内容
发函方收到拟商调方的回复后,需核对其内容,确保回复内容符合商调要求。
签署商调函
核对无误后,发函方需在商调函上签署,确认商调事宜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此外,如果是公务员调动,流程会更为复杂,涉及以下步骤:
申请意愿确认
公务员首先向拟调入单位表达调动意愿,并获得该单位的初步同意。
新单位内部决策
新单位召开班子会研究是否接纳该名公务员,并形成会议纪要。
新单位向本级党委编办提交用编申请,说明需要增加或调整编制以接收该人员。
编制申请与审批
若党委编办批准使用编制,则出具书面回复并抄送至同级组织部门。
发出商调函
组织部门收到编办批复后,正式向原单位发出商调函,征求原单位对调出的意见。
原单位审议与复函
原单位同样召开班子会,讨论并决定是否同意该公务员调动,并形成会议纪要。
同意调动的,原单位按照要求以书面形式回复组织部门,并附上相关材料。
个人手续办理
在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公务员需完成人事关系、党组织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转移手续。
审核及调入手续
调入单位和调出单位以及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完成正式调动手续,包括档案转递、工龄计算、职务安排等一系列工作。
交接与报到
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单位报到,完成实际的工作交接。
建议在办理商调函时,务必详细记录每一步骤,确保所有材料齐全、无误,以便顺利完成商调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