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程序怎么做

时间:2025-01-28 07:13:06 单机游戏

政府征地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拟征地通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启动土地征收。

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并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

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

公告发布后,应当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拟征收土地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一书四方案”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拟订并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征用土地公告

征地公告应当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内容。

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根据听证会和群众意见,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并再次公告。

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并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以上步骤需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执行,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