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
可以通过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来撤回未生效的劳动仲裁。
已裁决的劳动仲裁
劳动者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如果认为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仲裁协议无效、仲裁程序违法等),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撤销的程序
当事人应向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拿到撤销申请书,填写表格后递交给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旁听人员登记,并在开庭时遵守宣读纪律。
法院审查
法院将审查撤销申请,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如果法院认为符合不予执行的情形,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如果不符合,将裁定驳回申请,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重新仲裁或诉讼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新的仲裁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建议:
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理由充分,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请。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