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报告与初步处理
医务人员或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再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应及时按级上报。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报告。
封存与保存资料
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封存、妥善保管原始病案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对于因输血、输液、注射、服药等引起的医疗事故,要对现场实物及时封存留样,以备检验。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家属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尸检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尸检结果对死因判定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途径
如果医疗事故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患者或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如病历、鉴定报告等,以支持其主张。
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和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后续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应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并记录在案。
建议患者或家属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和指导,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