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场所布置
宣誓场所应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或者国徽。
宣誓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宣誓人员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宣誓形式
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式。
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
集体宣誓时,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内容
宪法宣誓誓词通常包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等内容。
仪式流程
宣誓仪式开始前,主持人通知宣誓者,并介绍仪式的目的和意义。
宣誓者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
其他宣誓人依次走到宣誓台前,按照领誓人的领诵,跟诵誓词。
宣誓结束后,领誓人和其他宣誓人依次向出席仪式的人员鞠躬致谢,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正式闭幕。
其他事项
宣誓仪式一般由最高权力机关或者是国家元首主持,旨在保护宪法的权威和庄严性,体现国家权力机关及官员对宪法的忠诚。
宣誓仪式结束后,通常会鸣放礼炮以示庆祝和铭记。
以上是宪法宣誓的一般程序,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