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宣传发动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通过不同形式向村民讲清村规民约的性质、作用及修订完善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的认识和参与度。
组建班子
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起草班子,由村委会聘请,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
草拟初稿
起草小组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拟出村规民约的初稿,并公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方法、程序及截止时间。
讨论修改
草稿完成后,起草小组先提交给村两委修改,确定第二稿,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根据村民代表的意见确定第三稿,最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再次征求意见,确定第四稿。
提请审核
修改定稿后,起草小组以村委会名义将村规民约草案提交乡镇党委、政府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审议表决
村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对草案进行民主表决,必须有过半数或一定比例的村民或户代表参加,并经参加会议人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备案公布
表决通过的村规民约报乡镇备案,并张贴公布,印发各家各户,让群众广泛知晓。
执行监督
村规民约生效后,由村委会负责执行,并通过开会、张贴等形式向村民公布,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这些步骤确保了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民主、公开、合法,并且能够反映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每一步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村规民约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