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标准程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个基本的慰问程序框架,供您参考:
慰问标准
生病住院慰问:探望时可给予慰问金500元,并发放水果或花篮等慰问品。
家庭困难慰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经济帮助。
在职员工因工伤或生病住院:住院在3天以上,送价值200元的慰问品。
在职员工去世:送花圈一个,并送其家属800元慰问金。
在职员工直系亲属住院:住院在15天以上,送价值300元的慰问品。
在职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500元。
在职员工初次结婚:送价值1000元礼品。
困难补助:对于其他情形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600元。
申请与审批
慰问申请:员工或其家属可向工会提出慰问申请,填写《慰问申请表》。
审核审批:工会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慰问对象及标准,并由工会主席审批。
慰问实施
慰问准备:工会秘书处负责准备慰问金、慰问品及慰问卡。
慰问金发放:根据审批结果,工会将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家属。
慰问活动:工会可以组织慰问活动,如春节期间的慰问,为困难职工送去关怀和祝福。
其他事项
不予探视、慰问的情况: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受罚款处罚、因购(建)房屋或个人不当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者等。
慰问品采购:根据经费标准,确定采购方案,签订合同或邮件回复,商家送货,并收集签名表。
财务报销:将原始单据送达财务处报账大厅,完成付款或转账。
请根据您工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上述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