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程序合格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组织培养
入党对象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本人写出自传,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考察期一年以上
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和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会议内容应真实反映在《发展对象意见表》上。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需要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志愿书应严肃认真,忠诚老实,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上级党组织审批
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期满后,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进行为期一年的预备期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对预备期进行考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审批。符合条件的转正,不符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以上是入党程序合格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请确保按照这些标准认真填写和完成每一步程序,以确保入党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