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函询程序怎么开展

时间:2025-01-26 17:45:44 单机游戏

谈话函询程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开展:

启动和审批权限

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应由承办部门拟定,并按程序报批。

需要谈话函询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谈话前准备

充分了解被反映的问题,确保谈话内容有针对性。

提醒谈话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实事求是讲清情况。

明确告知谈话对象相关政策,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

谈话过程

谈话开始时,明确政策和纪律要求,强调组织关怀和信任。

谈话人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说明,记录谈话内容,并确保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

谈话中应指出被反映人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提出整改措施。

谈话后核查

根据谈话情况制作谈话笔录,并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对谈话笔录、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保处理结论有可信证据支撑。

后续处理

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1个月内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

根据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如反映不实或问题轻微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

对诬告陷害者,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谈话函询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监督与反馈

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函了之”现象。

对被函询人回复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存档备查,并及时反馈。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谈话函询程序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既体现对干部的信任和关心,又保障监督执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