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程序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范,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以下是一个详细的验收程序填写指南:
施工单位自检评定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符合标准的,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全面审查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并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等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次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编制验收方案。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提前七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交质监部门检查。
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验收会议程序
施工单位介绍整体施工情况(项目经理汇报)。
监理单位进行发言,介绍整个过程中监理情况。
各单位查看质量保证资料(内业资料)。
现场查验。
各参建单位进行发言,讨论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整改内容。
建设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收好签到表,验收结束,质检站办理监督手续,至此验收全部结束。
验收资料准备
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图纸、技术文件、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
验收结果评定
根据实地检查和质量检测结果,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予以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编写验收报告
验收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记录详细的验收过程和结果,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
环保验收(如适用):
建设项目在试生产(试运行)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提交验收材料,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批复。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建议在填写验收程序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