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发文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各单位需要发文时,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和厂部提出申请。
草拟文件初稿
党委和厂部同意发文后,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填写发文稿纸
草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写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制分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或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审批和签发
文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审批和签发。签发人通常是公文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公文即可正式印发。
印发和分发
签发后的公文由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印刷和分发,确保相关人员及时收到文件。
归档
公文印发后,需要进行归档处理,以便日后查阅和管理。归档时应注意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发文程序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公司内外信息交流的规范性、高效性和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