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兵役登记
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无法在规定时间亲自前往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登记。
确定预征对象
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向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预征对象的管理
由乡镇、街道和县人民武装部对预征对象进行管理教育。
确定应征青年(报名)
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初审初检
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并将结果上报县征兵办。
体格检查
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依据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政治审查
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依据国家《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
审批定兵
由县征兵办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
发放服装
在新兵起运前2—3天发放服装。
交接新兵
由县征兵办在新兵起运之前1天集中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
新兵起运
根据铁路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起运。
役前教育
县级征兵办将组织预定新兵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训练为辅。
张榜公示
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并经公示的预定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
批准入伍
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建议:
应征青年应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关注当地征兵办公室的通知,以确保顺利参加各项流程。
在整个过程中,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