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程序如下:
发现火灾
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大声呼喊或采取其他方法引起他人注意,并迅速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
报警内容
拨通电话后,应保持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楚以下信息:
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门牌号码。
燃烧的物品、火势大小、燃烧范围。
是否有人员被困。
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等待接警
报警后,立即派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并指引通往火场的道路,确保消防车能迅速到达火灾现场。
现场处理
在消防人员到达之前,尽量组织力量扑救初起火灾,清理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辆能够顺利进入现场。
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通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消音与确认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灾警报后,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并拨打“119”报警,同时消音,避免连续报警。
确认火灾位置后,应人工现场确认,并迅速报告具体位置。
后续行动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协助其开展扑救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根据火灾情况,可能需要启动其他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关闭电源和煤气阀门等。
记录与报告
消防中心应将报警全过程详细记录,并确保所有员工了解火灾情况和处理进展。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火灾报警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