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的确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流程如下:
再审申请的提出
再审申请一般由当事人提出,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
申请人可以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权利义务继受人。
申请再审的时间通常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
法院的审查与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再审的条件。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再审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提供了新的证据等。
如果审查通过,法院会立案并开始再审程序。不符合条件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
再审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原生效裁判的法院层级。
原来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案件,再审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原来是第二审法院或上级法院作出的案件,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也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再审审查的具体方式
形式审查:主要检查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提出、申请人是否有再审权利、申请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实质性审查:包括调阅原审卷宗、询问当事人等,以全面审查案件。
再审期间的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会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以确保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
再审案件的审理组织
审理再审案件时,合议庭的组成根据案件性质有所不同。
原来是第一审的案件,合议庭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
原来是第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合议庭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
再审案件的审理结果
再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定或判决。
再审法院可以维持原判,也可以改判或撤销原判。
通过以上步骤,再审程序得以确定并执行,旨在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保障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