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起诉
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诉状应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当事人身份信息等。
法院受理与立案审查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时,法院会审查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通知当事人预交诉讼费。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庭前准备
一旦立案,法院会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审判人员确定情况。
法院会通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举证,并进行证据交换。
开庭审理
法院应当公开开庭审理,但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事实、证人作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步骤。
判决
普通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
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执行
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法院执行。
如果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整个民事诉讼程序遵循两审终审制,即一审后,如果当事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或裁定生效,程序终结;如果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程序随之终结。
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应仔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的各项程序,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