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采购程序要求如下:
采购方式选择
校服采购可采取学校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法人机构代为采购。采购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如果委托第三方法人机构代为采购的,可自行选择一间有资质的代理公司进行采购。
供应商选定
制定学校的校服需求信息,建立校服采购的管理程序。
公开学校的校服需求信息,由校服供应商自由参与竞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有3家以上。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在职人员一览表、近3年的财务报告。
投标意向书及报价材料。
质量承诺书。
服务承诺书。
校服样板(每种款式可提供一套)。
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公示和参观
公开展示校服的样板、价格、质量指标等信息,让学生及家长参观了解,展示期3-5天。
合同签订
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精神,合同期建议为3年,同时与供应商签署廉洁合同。
学校可与供应商协商设立履约保证金条款,学校收取供应商一定的金钱作为押金,一般在1-10万之间,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
退款条款
在收到校服前,由于学生的原因中途退学,供应商应无条件全额退款。
在验收货物后一定时间内(如15天内),由于学生的原因中途退学,可退还全新未被洗涤过的校服,供应商应无条件全额退款。
以上是校服采购程序要求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