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 三年至五年。具体而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但对于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则定为5年。
此外,任期届满后,党的基层组织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必须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且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党内民主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