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具体表现如下:
有借必有贷:
任何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必然同时导致至少两个账户发生变化。或者说,经济业务发生后,同时至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相互进行联系地记录。在记入有关账户时,有的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同时有的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不能全部记入借方或全部记入贷方。
借贷必相等:
记入借方账户的金额与记入贷方账户的金额必须相等。即,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
这两个规则确保了会计等式的平衡,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从而可以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