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定刑如下:
客体要件:
寻衅滋事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的秩序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应遵循的共同规范。该罪行并非专门针对特定的个人或财产,而是更多地挑战公共秩序,对社会道德和法制表示蔑视。
客观要件:
在客观行为上,寻衅滋事罪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随意殴打他人、肆意挑衅以及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
主体要件:
这一罪行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犯罪者的动机通常是通过这些寻衅滋事的行为寻求精神刺激,填补他们精神上的空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如下:
一般情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强拿硬要,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应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