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减免政策

时间:2025-02-15 17:30:45 主机游戏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一般纳税人的减免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附加税的税率

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具体税率如下:

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其他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建议企业和个人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