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是指 当期未抵扣完的税款,即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留抵税额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而存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留抵税额孰低确定的部分。
形成原因
时间性因素 :企业集中结算导致一段时间内进项税额激增,出现留抵税额。集中投资:
建设初期或设备更新初期,企业投资规模较大,取得进项税额较多,而同期没有销项税额或销项税额较小。
税率“倒挂”:
某些情况下,进项税额的税率高于销项税额的税率,导致企业无法完全抵扣进项税额。
退税条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退税前36个月记录:
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处罚记录:
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政策享受情况: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退税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分别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 × 进项构成比例 × 100%
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 × 进项构成比例 × 100%
其中,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会计处理
在会计上,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如下:
挂账留抵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政策意义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促进企业扩大生产和投资,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允许企业退还留抵税额,政策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因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而产生的资金占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