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监督体系不完善与治理主体单一并存
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尚不完善,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治理主体相对单一,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不高,缺乏多元共治的格局。
内部发展不均衡与治理能力参差不齐并存
国家治理体系内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导致治理能力存在明显差异。
基层治理能力相对薄弱,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制度化与法治化水平低并存
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化水平不高,许多治理活动仍依赖行政手段而非法治规则。
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导致矛盾纠纷多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
人为滞后性与无力感并存
治理体系在应对社会变化时反应迟缓,存在人为操作的滞后性。
治理者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工具,感到无力应对复杂的社会问题。
干部履职能力不强
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优秀人才不愿意回到乡村,村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
部分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淡薄,存在滥用职权、侵犯居民权益的现象。
群众参与度不高
大多数群众对村级事务不够关心,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和表达平台,导致社区治理缺乏群众基础。
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比例低,社区治理缺乏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信息化水平不高
基层治理缺乏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基层社区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
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差异加大,基层治理难度不断上升。
社区治理面临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如房屋拆除、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频发。
权责失衡与治理过度并存
基层治理中存在权责失衡现象,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存在信任障碍,导致治理效果不佳。
在一些领域存在“治理空白”与“治理过度”并存的现象,即一些基层事务无人负责,而另一些领域则多头管理、层层加码。
党的领导水平和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虽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但党的领导水平和治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需要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针对这些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从加强监督体系、推动多元共治、提高制度化与法治化水平、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增强群众参与度、加快信息化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治理能力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国家治理的效能和水平。